本文转自:焦作日报
公 告
焦作市公安交通管理支队中站交警大队2021年12月31日以前依法扣留(拖移)的82辆小型汽车、1辆电动四轮车、2辆三轮摩托车、483辆二轮摩托车、18辆电动三轮车、22辆电动自行车、15辆自行车,经通知后车主目前尚未接受处理或有的无法通知到车主本人的,现予以公告。
请车主在本公告发布后的3个月内,凭《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机动车行驶证或车辆合法来历证明及本人的身份证明,到中站交警大队接受处理或办理相应手续。逾期不来接受处理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车辆作出处置(具体车辆情况请到中站交警大队查询)。
特此公告
焦作市公安交通管理支队
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