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大小新闻
为进一步浓厚夏季治安整治“百日行动”的氛围,稳定辖区交通安全形势,按照上级的统一安排和部署,7月22日22时至次日凌晨,龙口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五次酒醉驾集中整治统一行动。
行动期间,交警大队领导深入一线与民警一起开展夜查酒驾工作,严查各类违法行为。
行动中,交警大队采取动态巡逻和定点查处相结合的方式,严管餐饮、娱乐场所和涉酒事故多发路段,对发现存在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车辆驾驶人一律从严惩处,实现“零容忍”,切实做到逢疑必查,形成严厉打击酒驾醉驾交通违法的高压态势,确保龙口市夜间道路交通形势平稳有序。
行动当晚,共查获酒驾5起,醉驾3起,涉牌涉证20起,货车超载10起,劝导教育骑乘摩托车(电动车)未佩戴头盔、乘车不系安全带共30余起,其他违法行为40余起,有效净化了辖区的道路交通秩序。
典型案例曝光
案例一:
2022年7月22日晚,交警二中队民警在辖区开展酒醉驾整治统一行动。22时24分,在龙马路与逄牟路路口处,发现一辆车牌号码为鲁F***NR的小型轿车有违法的嫌疑。执勤民警立即对该车进行检查,经查,该车驾驶人有酒后驾驶嫌疑。
执勤民警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经查,该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2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依法对其进行查处。
案例二:
2022年7月22日21时27分,交警二中队民警在辖区开展酒醉驾工作时,在振兴路与海港路路口处,发现一辆车牌号码为鲁F***NA的小型轿车,有饮酒后驾车的嫌疑,当即对驾驶人进行酒精检测,经检测,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5mg/100ml。
经询问,当天晚上在朋友家一起喝了点酒,感觉喝的不多,心存侥幸,认为开车回家也就10分钟的车程,没想到马上到家了被交警查个正着。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依法对驾驶人进行了查处。
酒驾的危害
◆ 反应变慢:反应比正常时慢一两秒。在车速为60km/h的情况下,一秒钟汽车就开出16.7米,极易发生严重后果。
◆ 触觉迟钝:饮酒后驾车,因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 判断能力变弱:饮酒后,人对声、光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 疲劳:饮酒后,由于酒精的作用,80%人易出现困倦、打瞌睡等症状,此时驾车,容易因行驶不规则、空间视觉差等引发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