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日照日报本报通讯员 丁子淇 卢立平 报道
本报讯 近年来,东港区委编办科学发挥职能,从“清、齐、顺、实”四方面入手,加强镇(街道)司法所建设,提升法律服务基层能力。
厘清职能,让基层司法知责有为。对司法所须承担的12项职责进行明文规定,该干什么、怎么干列出清单,一目了然,为各个镇(街道)的司法所规范履职提供了遵循。
配齐人员,让基层司法所有力而为。为每个司法所至少核定2名以上政法专项编辑,清理挤占、挪用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现象;对空缺编制,全部选配专业人员补齐。同时,将局机关人员同司法所人员统筹调配,将专业人员倾斜到镇(街道)一线。
理顺机制,让基层司法所聚能共为。明确司法所管理权属,业务工作接受司法局指导,日常工作接受所在镇(街道)统筹管理。建立司法所长列席镇(街道)党政联席会议制度。2020年以来,司法所长累计参与制定政策文件81件,提出法律意见429条。
务实创新,让基层司法所争先作为。建立区、镇、村三级调解体系,为每个镇(街道)聘任2—3名专职调解员,聘任475名警务助理为人民调解员,创新“警司联调”“海上调解”“大嫂调解”“律师调解”等调解品牌。今年以来,9个司法所累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13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