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铜陵日报
■ 本报记者 邓妍
驾驶电动车、摩托车时,正确佩戴头盔是最简单而有效的安全措施,然而不少市民对此认识欠缺,没有引起足够重视。
为进一步规范骑行者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近期,我市公安交警部门连续组织开展了电动车、摩托车违法专项治理,将警力部署到各路口,开展路面执法查纠。同时,让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人进行“体验式”执勤,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和法治意识。
市民小方就因骑电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被交警拦下,参加了15至20分钟的“体验式”执勤,和交警一起查纠交通违法行为。他表示,通过体验执勤,发现很多市民骑车出行都自觉佩戴安全头盔。“这点我做得确实不太好,以后出行我会佩戴安全头盔。”小方说。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陶旭辉说,通过交通执法体验,可以加深市民对佩戴安全头盔重要性的认识,督促他们养成日常佩戴安全头盔骑行的良好习惯,从而做到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民警用一起发生在身边的交通事故案例说明驾驶电动车摩托车时佩戴头盔的重要性。今年5月,我市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型汽车行驶至翠湖一路与泰山大道交叉口时,与一辆正在路口等候绿灯的电动车发生碰撞。“当时电动车驾驶员摔在地上,现场看,撞击力是比较大的,但因为他佩戴了安全头盔,有效地保护了头部,只是身体有轻微擦伤。”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张荣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