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甘肃鼎立信
近日,临洮县人民法院通过与县公安交警大队联动执行,成功扣押被执行人名下汽车一辆,促一离婚纠纷案件顺利执结。
在魏某与刘某离婚纠纷一案中,临洮法院判决刘某一次性支付孩子抚养费24700元。该判决书生效后,刘某未如期履行确定的给付抚养费的义务,魏某遂向临洮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期间,临洮法院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汽车一辆,因找不到该车,未能实际扣押。于是,临洮法院启动与公安交管部门的联动协作机制,发出协助查扣车辆通知书,请求临洮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配合查找。
临洮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干警在峡口镇执勤过程中发现刘某名下的汽车,立即行动先行将车扣押。随后,执行干警快速赶到现场,将车辆成功扣押至临洮法院,并展开评估工作。在评估过程中,被执行人刘某承认自己法律意识淡薄,在执行过程中存在逃避执行的行为,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愿意主动配合法院工作,当场交纳抚养费。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近年来,临洮法院通过执行联动协作机制与县公安局等联动成员单位密切配合,有效的遏制了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现象,同时在惩戒失信被执行人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为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