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包括充电桩、充电站、换电站等,是新型的城市基础设施,是推广应用电动汽车的基本保障。近日,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宿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宿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网宿迁供电公司联合发布了《宿迁市“十四五”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根据宿迁市车管所统计数据,截至2022年9月底,我市新能源汽车20173辆,其中电动私家车18510辆,电动公交车1171辆,电动环卫车15辆。目前,我市充电基础设施主要分布于城市中心城区,周边大部分乡镇以及各县区充电设施较少,难以满足群众充电需求。虽然我市对新建的充电基础设施给予了相关财政补助,但由于前期电动汽车应用规模较小,充电利用率较低,部分充电站停运废弃,场地空置。
中心城区公共充电站总体数量较多,但是由于部分运营商建设、运营、维护管理等措施不到位,可正常运行的充电设施数量不足,存在部分充电桩废弃、损坏以及燃油车占位等问题,导致充电设施无法正常使用。同时早期建设多为交流桩,充电时间长达七八个小时,不符合主流选择。
《规划》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结合公用、专用不同领域的充电需求,科学确定两个领域的建设规模和空间布局,提出“十四五”末建成布局合理、智能高效、便民利民的新能源汽车智能充电体系。
下一步,我市将大力推进“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提高充电服务智能化水平,提升运营效率和用户体验,鼓励围绕用户需求,运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为用户提供充电导航、状态查询、充电预约、费用结算等服务,拓展平台增值业务。
在公用充电设施建设方面,按适度超前建设理念,将加快推进公共停车场、园区、旅游景区等充电设施建设。规划“十四五”期间,在宿迁市中心城市范围内共设置公共充电设施186座,充电桩2462个;远期规划至2035年,设置公共充电站296座,充电桩3826个。
在专用充电设施建设方面,优先配套建设公共交通、环境卫生、物流等领域充电设施;“十四五”期间,规划建设公交专用充电设施31座,充电桩493个,环卫专用充电设施5座,充电桩37个,物流专用充电站5座,充电桩40个;远期规划至2035年,公交专用充电设施47座,充电桩704个,环卫专用充电设施5座,充电桩53个,物流专用充电站11座,充电桩8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