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伪造证据,法院予以5000元罚款!网友:跟法院耍小聪明?
因规避执行,一男子竟在法院耍起了“小聪明”,伪造证据。6月17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日前,江苏如皋法院对该男子开出5000元执行“罚单”。
据悉,该案被告王某称双方曾在劳动监察大队调解下,就案件纠纷达成调解书一份,并由其代理人向法院提交了该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制作的《证明书》。经过线上庭审后,承办人蒋怡琴法官认为该证据存在诸多疑点,为查明事实,承办人就上述材料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核实。劳动监察大队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此《证明书》并非其出具,虽有组织调解一事,但其并未参与具体调解,更未出具相关文书。打官司伪造证据,法院予以5000元罚款。
承办人随后向被告代理人询问,代理人经与被告王某之子核实,确认该《证明书》上签字系王某之子所为,并非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本人签署。后承办人将被告王某、代理人申某、王某之子传唤到庭,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其伪造证据、妨害民事诉讼的违法性和严重性。三人均承认错误并具结悔过,表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终,大兴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对伪造证据的直接责任人王某之子作出罚款5000元的决定。收到处罚决定后,王某之子主动全部缴纳了罚款。打官司伪造证据,法院予以5000元罚款。
△宣读罚款决定书
据介绍,男子黄某与李先生发生了劳动报酬纠纷,后者申请强制执行,这让黄某十分不满:“这部分报酬和违约金说什么我都不会认可。”递交执行异议申请书的同时,黄某随之提供了一份证据。认真审核后,承办法官章海涛向黄某释法明理,这份证据所载明的内容并不能达到黄某想要驳回李先生执行申请的目的。心有不甘的黄某隔了几天又重新提交了一份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