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xlovid医保谈判出局后,沉寂许久的“专利强制许可”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一些医疗界、法律界人士呼吁中国首次施行“专利强制许可”,以满足重大突发公共卫生危机发生时,我国对特效专利药品的紧迫需求。
1月8日,2022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谈判工作正式结束,备受关注的辉瑞新冠口服药Paxlovid最终因报价高未能入选。这意味着,临时医保报销政策到期后,即今年3月31日以后,患者需自费购买该药品。
作为一款治疗新冠的药物,Paxlovid于2022年2月在国内获批上市,相继被纳入我国第九版、第十版新冠诊疗方案,用于治疗发病5天以内的轻、中型且伴有进展为重症高风险因素的成年患者。在北京协和医院、四川华西医院等机构发布的新冠诊治方案或推荐中,Paxlovid均被列为抗病毒治疗的推荐药物。
在多地进入新冠重症高峰的大背景下,Paxlovid受到市场追捧,且“一药难求”。当前,Paxlovid已在多地社区卫生中心可以开具,临时医保报销政策实施期间,医保支付价格为1890元/盒,按报销比例90%计算,患者仅需自付189元。但在一些非正规渠道,每盒甚至被炒到了上万元。
此次医保谈判出局后,对多数人而言,每疗程约2000元的价格并不便宜。对此,知名微博大v“成都下水道”公开呼吁,行使“药品专利强制许可”的权利,生产中国版Paxlovid仿制药。
这一提议近期已在医疗界、法律界中引起广泛讨论。稍早前,刘书庆等4名律师公开请求国家卫健委对Paxlovid扩大进口量,并要求辉瑞同意在国内销售仿制药,否则“应当实施专利的强制许可”。
“专利强制许可”是指政府强制给予除专利权人之外的第三人实施某项专利的权利,而Paxlovid的强制许可国际上也已有先例,如印度政府已在去年批准印度公司强制仿制此药,并在印度紧急用于对抗COVID-19流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不过,我国的“专利强制许可”至今仍处于“零实践”。
在此背景下,如何看待部分临床医生和行业专家对Paxlovid实施“专利强制许可”的呼吁?如今是否已经满足启用的时机和条件?“医学界”就此请教了中国药科大学药品监管科学研究院执行院长、国家药物政策与医药产业经济研究中心执行副主任邵蓉、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胡善联和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利律师袁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