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博士自制抗癌药获罪 患者联名申请撤诉:律师解读涉案罪名
安徽马鞍山,年近六旬的“药神”秦才东在被关押300多天后重获自由。
法院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年近六十的秦才东是牛津大学材料学方向的博士,除了这个响当当的头衔之外,他还有更复杂的身份组合。
他既被部分癌症患者称为“药神”,但如今他同时也是一名罪犯。
具体而言,秦才东父亲因癌症去世,促使其了解癌症的病理、机理并研究抗癌药。其研制出所谓抗癌“组合物”之后,给一些亲人及其他癌症患者提供,虽尚无确切数据支持,但是也有部分病友反馈有效,向其求药者众多。
随着求药者增加,秦才东从免费供药转变为“互助模式”,即患者缴纳一定互助金,秦才东终身提供“组合物”,5年后互助金全部退还。
由于秦才东的“组合物”是三无产品,被界定为“假药”,秦才东最终被判生产假药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首先,秦才东因为生产三无的“组合物”并提供给癌症患者及其家属,被认定为生产假药罪。
在该罪名的认定中,“假药”的认定是关键。
根据最新修改的刑法和药品管理法,“假药”的范围有所缩小,不再有所谓“拟制的假药”。
根据最新法律规定,“假药”主要指的是四类情形,具体而言包括: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变质的药品;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