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餐醉酒猝死 同桌人要赔16万元!责任该如何认定?
三五好友相聚,总免不了小酌几杯。如果因共同饮酒导致了伤亡,产生的法律纠纷责任该如何认定?
聚会本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可当聚会的同事饮酒致死时,聚会的组织者是否需要担责?其他共同饮酒者应否承担责任?近日,德化县人民法院和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审理了此案。
2022年3月的一天,颜某召集员工到家中聚会。期间大家采取玩酒桌游戏的方式持续长时间饮酒,甚至将几种不同的酒混着喝,最终导致庄某因过量饮酒抢救无效死亡。庄某的家属向法院提起诉讼索赔。
德化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庄某受邀参加颜某举办的聚会,颜某为聚会提供酒水,作为聚会组织者,对参加聚会的人员负有相应注意、提醒、劝阻及酒后安全保障义务。
聚会上,众人采取玩酒桌游戏的方式饮酒,容易使酒量小的人难以承受,从某种角度上带有强制性劝酒的性质,且颜某未对长时间饮酒尽到注意义务,主观上存在过错。另外,颜某与其他同饮者在庄某已严重醉酒状态下未及时将其送医治疗,错过最佳抢救时间。
庄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自身对过量饮酒带来的风险应当具有预见性,其在饮酒时未能节制并注意自身安全,最终不幸猝死,对其死亡损害结果应承担主要责任。聚餐醉酒猝死 同桌人要赔16万元!
最终,法院综合各方过错程度及案件实际情况,判令颜某承担8万余元的赔偿责任,其他同饮者共同承担8万余元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