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接连不断的“南宁市银行放宽房贷年龄限制”相关新闻,让不少民众把目光转移到“老年人购房”身上。
多城加入延迟“队伍”
2月15日晚,南宁市一家地产公司发布建发·和玺项目营销海报,当中写到“重磅利好,贷款年龄最长达100岁”,下面注明“子女作为共同借款人,最长可贷至100岁”。这是继“南宁市银行还贷款年龄放宽至八十岁”消息传出后,又一次将“延迟还贷年龄限制”送上了热搜。
根据多家媒体报道,记者与开发商对海报内容进行核实时遭到否认。
大河财立方记者在“建发南宁”微信小程序上向建发和玺房产咨询师王女士核实情况,截至发稿前未收到具体回复。
大河财立方记者梳理发现,已有多座城市传出放宽房贷年龄限制,包括南宁市、成都市、长沙市、宁波市、杭州市,但都需要贷款人满足征信情况、还款能力、子女担保等相关要求,且具体情况如何则由银行最终落实。与此同时,经济日报发表题为《释放改善性住房需求潜力》的文章,提出“可以探索提高住房贷款借款人最高年龄”。
一时间,“老年人还房贷”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但随之传来不少质疑声音:老年人经济能力是否足以偿还贷款?假若老人去世是否存在房产权属争议?原本应该安享晚年的年纪再背上房贷,是否不符合人伦情理?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陆晖在接受大河财立方记者采访时表示,购房对于大多数消费者而言是一项长期消费行为和重大的家庭资产决策。购房者应该谨慎考虑自己是否存在购房需要,不能将贷款政策作为买房决策的关键因素。建议每个购房者在购房前考虑了解以下问题:在背负长期借款后自己是否还有稳定、充分的现金流?自己的生活消费水平是否会因此大幅度下降?更重要的是,购房者应当摒弃过去买房投资赚钱的固有思维,树立理性的购房观念,避免给自己造成巨大的财务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