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要从2014年说起。当时,郑州市民马义河(化名)在一个楼盘看中了5套房子,总价约349万元。他决定用自己多年积攒的现金购买,并和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由于当时正值楼市调控期间,开发商要求马先生以现金支付,并给他开了收据。马先生没有多想,就把钱交给了开发商,并拿到了收据和钥匙。
然而没过多久,马先生就发现自己买的房子出问题了。原来,开发商在收到马先生的钱后,并没有按照合同办理过户手续。而是把这些房子抵押给银行或其他债权人。当马先生去物业查询时,才知道自己名下并没有任何一套房产。
针对马大爷用349万元现金买房被查封主要还是因为当时买房的时候没签到买房合同等凭证,而是开发商只给了相关的收据和签订了一份认购协议书,以至于房产证未及时办理下来,久而久之就拖着一直没办下来。后来拖得太久了,才多处奔波了解真相,原来开发商的工程款没有结清,以至于房子被抵押给了银行以及其他债权人,从而查封了大爷的房屋,目前马大爷十分不能接受这个判决,马大爷会继续起诉,希望法院给与一个公平的审判。
目前网友们各种评论,有的表示老汉可以继续上诉,有的又表示个人就是炒房的,一次买五套不过户,签抽屉协议,买房款当作借款打给开发商,用来规避限购,开发商也能逃税,然后房子就待机出售,现在是房价下跌,开发商破产了,房子因为没过户,在法律上就还是开发商的,然后现在被银行这些债权人收走了,这人也是债权人,但是属于排在最后的,所以银行都不管这人,想想哪有正常人现金全款一次买五套,也不过户,什么正常凭证流水都没有,就一张收据的,对此,你认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