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用人单位公开发布的报名表、登记表中设有“婚姻状况”“婚否”一栏,有的甚至要求填写配偶姓名、结婚时间、子女姓名等。事实上,我国法律规定,企业在招聘时不得询问女性员工的婚育信息。求职者遇到上述情况,可在保留证据后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
求职被要求填写婚育情况
校园招聘会助力大学生就业。新华社发(袁景智摄)
奔波数日,小彤仍在求职路上。2022年底,她辞掉了硕士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春节后陆续在江浙一带投递简历。
据她统计,投了20多家企业,有一大半企业提供的招聘登记表中都有婚姻信息一栏,还有几家公司要求填写生育状况。
“28岁,女性,已婚未育”,带着这些标签,小彤第二次求职之路的心情沉重了不少。
“应聘的岗位与个人婚育并没有直接关联,在面试前就被要求填写这些信息,心里很没底,怕简历关都过不了,更别提面试了。”小彤认为,企业招聘询问婚育信息,让女性求职之路更艰难。
2019年2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明确,各类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拟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招用人员过程中,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
去年10月30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由之前的九章61条增至十章86条。其中,第五章第43条明确,用人单位在招录(聘)过程中,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实施“除个人基本信息外,进一步询问或者调查女性求职者的婚育情况”“将限制结婚、生育或者婚姻、生育状况作为录(聘)用条件”等5种行为。第五章第48条明确,用人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限制女职工晋职、晋级、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和职务,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