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是祭奠高峰,素有烧纸燃香的习惯。然而,若祭祀者祭祀过程中安全防范不到位,加上空气干燥,多大风天气,很容易引发火灾事故,给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造成威胁。
近日,通州区就有两起因祭祀引发火灾的违法案例,3人被行政拘留,给不文明祭祀行为敲响了警钟。
一人路边草坪烧纸钱引发火灾被拘
3月29日上午10时许,在北京市通州区群芳南街路边草坪处 ,刘某携带纸钱、香烟等用品祭拜亲人。在点燃祭扫用品后,大风将燃烧的纸钱吹至杂草丛中,引发火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刘某被通州公安分局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两人树林内举行祭祀活动引发火灾被拘
3月29日11时许,在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皇木厂村南侧树林内 ,王某1、王某2以点燃纸钱的方式进行祭祀活动,后引发火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二人均被通州公安分局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通州消防提示:清明节祭祀祭扫尽量不动用明火,如在室外焚香烧纸,记住离人要熄火,用水冷却防止复燃,及时清理可燃物品。严禁在林区、草原等禁火区域吸烟、焚烧纸钱 。一旦用火不慎引发火灾,造成严重后果要承担法律责任 。同时,提倡选择网络祭扫、敬献鲜花等形式,理性表达哀思,文明祭扫。广大市民一旦遇到火灾,请及时拨打119报警。
北京晚报记者 张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