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非法外之地
编造、散布网络谣言
需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
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
依法查处一起寻衅滋事案
犯罪嫌疑人霍某在互联网
下载地址不明的水体污染视频后
通过其抖音发布
声称某生活饮用水水源严重污染
鱼类漂浮成灾
造成社会恐慌
2024年4月8日
崂山公安迅速开展工作
将涉嫌寻衅滋事的霍某传唤到案
霍某如实供述
其为博取眼球、吸引流量
通过移花接木的手段虚构事实
编造散布谣言
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目前
霍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相关链接
近日,有网友在短视频平台发布“崂山水库旁白沙河鱼在岸边泛滥成灾”的视频,视频中水质浑浊,不少死鱼漂浮在水面,引发网民关注。经属地环保部门会同当地街道和崂山水库管理处核查,网传视频中相关建筑和周边植被生长情况不在崂山区,系拍摄于外地,是一则“移花接木”式谣言。
普法时间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严惩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依法严惩网络暴力违法犯罪。
对网络暴力违法犯罪,应当体现从严惩治精神,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公平正义。
对于此类犯罪,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切实矫正“法不责众”的错误倾向,重点打击恶意发起者、组织者、恶意推波助澜者以及屡教不改者。
提醒
实施网络暴力违法犯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从重处罚:
(1)针对未成年人、残疾人实施的;
(2)组织“水军”“打手”或者其他人员实施的;
(3)编造“涉性”话题侵害他人人格尊严的;
(4)利用“深度合成”等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发布违法信息的;
(5)网络服务提供者发起、组织的。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言论自由也需谨言慎行
作为一名合法网民
要文明上网、理性发言
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
共建和谐清朗的网络环境
●据崂山公安、青岛市网上辟谣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