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民散播汛情谣言博眼球,津市公安:零容忍,坚决依法处理

2024-07-08 14:17:11 0 66

为维护良好网络环境,依法打击网络谣言、网络暴力,津市市委网信办、津市市公安局持续加强打击整治力度,依法查处造谣传谣违法行为、网络暴力行为,及时清理网络谣言、网络暴力有害信息,全力维护网络空间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2024年6月28日,网民李某某使用本人账号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自己家附近涨水视频,并编造称“俺这里天天下雨,天天死人,半个月,三四十个人,遭难日到”。视频发布后,致使该含有虚假信息的视频在互联网被网友浏览达10万余次、点赞量达750余次、评论量达150余条、收藏70余次,少数网民信以为真,引发人民群众恐慌,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津市市公安局网安大队发现情况后,立即联合新洲派出所落地核查,并于7月4日组织警力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经批评教育,李某某认识到错误,已将相关视频删除。

目前,李某某因涉嫌散布谣言的违法行为,已被津市市公安局依法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每个公民都要对自己的网络言行负责,自觉抵制不当言论,不轻信、不转发来源不明的信息,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环境。警方也将依法严厉打击散布网络谣言违法行为,对在互联网上发布不实言论,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影响、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普法课堂

行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来源:津市公安

收藏 (0) 打赏

感谢您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打开微信/支付宝扫一扫,即可进行扫码打赏哦,分享从这里开始,精彩与您同在
点赞 (0)

免责声明:内容来自用户上传发布或新闻客户端自媒体,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违规请联系删除。

玩技资源 国内新闻 一网民散播汛情谣言博眼球,津市公安:零容忍,坚决依法处理 https://www.52diyhome.com/2024/07/326153.html

常见问题
  • 答:资源大部分来源于网络和本站作者若有侵权请您联系管理员删除2523030730
查看详情
  • 玩技平台的主要负责内容是提供给作者售卖资源的平台,买家有对作者投诉的权利,投诉成功后会获取相应的补偿机制。官方唯一投诉通道客服QQ:2523030730转接人工服务,投诉专属客服工号【2】
查看详情
  • 本站已开启了作者实名认证,在购买商品时请尽量选择已认证的作者,不用担心跑路和无人售后的问题。如果出现问题,本站将采取报警的方式来指正作者进行诈骗行为,并将其身份资料提供给警方处理。
查看详情
  • 本站所有资源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所有,这里所提供资源均只能用于参考学习用,请勿直接商用。若由于商用引起版权纠纷,一切责任均由使用者承担。更多说明请参考 VIP介绍。
查看详情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
官方客服团队

为您解决烦忧 - 工作日在线 专业服务

  • 0 +

    访问总数

  • 0 +

    会员总数

  • 0 +

    资源总数

  • 0 +

    今日发布

  • 0 +

    本周发布

  • 0 +

    运行天数

资源在于分享,创作来源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