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一点点防备
也没有一丝丝顾虑
电动自行车突然变道
进入到机动车道被撞
不仅受伤还要负全责!
8月15日晚,黄某骑行电动自行车在江门市江海区某路段行驶时没有走非机动车道,并在过红绿灯起步后突然往左变更车道,与一辆小车碰撞发生交通事故,事故造成双方车辆受损,黄某受伤。
经查,黄某驾驶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且变更车道时妨碍正常车辆通行,是造成此事故的全部过错,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小型汽车驾驶人无责任。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电动自行车缺乏足够的安全防护措施
在机动车道上行驶
甚至随意变道
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骑行时务必遵守以下行为规范
01不闯红灯
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有停止信号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02各行其道
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电动自行车应当走非机动车道;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道的右侧行驶。
03切勿逆行
骑行电动自行车时,切不可因为省事、图方便而逆向行驶,不愿绕行只会给顺行车辆带来麻烦,并增加安全隐患。
04观察路口车况
行驶至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路口时,在路口外慢行或者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不观察路口两侧来车,极易造成交通事故。
05不可分心驾驶
骑行电动自行车时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雨天撑伞、接打手机等行为会导致骑车人分心驾驶,一旦发生紧急情况,骑车人难以及时发现并处置,从而引发事故。
06佩戴安全头盔
电动自行车应当与大型车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行车时不要与大车并行,更不能抢行。此外,一定要牢记,驾乘电动自行车一定要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广东交警提醒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
文明驾乘电动自行车
平安上路,安全到家
部分素材来源:江门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