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同志,我们在马路边发现了一只穿山甲!感觉它好像迷路了,一直在马路上徘徊!”
10月9日21时50分许
赣州崇义县公安局横水派出所
接热心群众报警称
在横水镇牛角河路段发现一只穿山甲
在马路上徘徊
但因马路上过往车辆较多
考虑到穿山甲的安全
便暂时将其保护起来
接警后
横水派出所民警
森林分局以及林业部门
立即赶往现场
经专业人员的初步检查
这只穿山甲体表无伤,生命体征良好
民警对该群众积极主动参与
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表示赞扬
但因穿山甲天性胆小
为避免它受惊吓影响后续处置
民警便暂时将穿山甲
带回派出所进行妥善安置
10月10日上午
经森林分局民警
及林业部门专业人员进一步检查
该穿山甲生命体征良好
行动敏捷灵活
符合野外生存条件
随后
民警联同林业局专业人员
共同前往阳明山国家森林公园内山场
成功将其放归大自然
穿山甲,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由于滥肆捕杀,使得穿山甲资源急剧减少,种群数量不详,在《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中属极危。穿山甲头呈圆锥状,头骨光如卵石,没有牙齿,四肢粗壮,前后肢上各具五趾,尾巴呈扁平状。生活于山区森林、灌丛或林灌的各种环境,栖息洞多在大幅山体的一面,居住地随季节变化。
警方将持续严厉打击
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力度
并积极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
进一步增强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
共同绘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
美好画卷
来源:崇义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