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拼装电动摩托车危害大
会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违法又危险
而有些电动摩托车驾驶人
和商家依然我行我素
藐视生命
近期,杭州临安交警在处理
一起交通事故中
发现一辆拼装电动摩托车
交警溯源到销售商家
对其开出了68925元的罚单
近日,临安交警事故处理中队在处理一起交通事故中发现涉案电动摩托车无牌无证,且存在非法拼装的重大嫌疑,经鉴定和后续调查认定为非法拼装的机动车。
9月30日,交警玲珑中队依法传唤商家张某某到中队进一步调查处理,经询问,张某某为谋取利益在网上购买了拼装所需配件于2024年1月拼装完成,该辆电动摩托车并销售。根据提供的相关支付证明显示,总销售金额22975元,张某某明知拼装电动摩托车是违法行为,但为了利益而铤而走险,却不承想该车销售不到一年,就发生交通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四款规定:擅自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的,没收非法生产、销售的机动车成品及配件,可以并处非法产品价值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最终,张某某被处以罚款68925元的行政处罚。
请大家谨记
非法拼装车是“拼”不出
美好生活的
迎来的是更大的危险隐患
轻则造成个人财产的损失
重则可能付出生命的代价
来 源 | 临安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