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举报的哥疑似酒驾!乌鲁木齐交警:达到醉驾标准

2024-12-12 15:35:39 0 106

12月10日19时59分,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天山区交警大队指挥室接到群众报警称,在碱泉三街专汽小区有出租车驾驶员疑似酒驾,大队指挥室立即派警前往。

民警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后,查看了举报人提供的视频资料,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并确定了驾乘关系,后将出租车驾驶人带回天山区交警大队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179mg/100ml。

随后,民警将出租车驾驶人带至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进行血样检测。经检验鉴定,该驾驶人孙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99mg/100ml,达到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标准。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机动车驾驶人酒(醉)驾,极易引发交通事故,甚至造成人员伤亡。不仅给驾驶人及其家庭造成不可弥补的伤害,同时也扰乱交通秩序,给他人和社会造成重大安全隐患。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来源:乌鲁木齐交警微信公众号

收藏 (0) 打赏

感谢您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打开微信/支付宝扫一扫,即可进行扫码打赏哦,分享从这里开始,精彩与您同在
点赞 (0)

免责声明:内容来自用户上传发布或新闻客户端自媒体,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违规请联系删除。

玩技资源 国内新闻 乘客举报的哥疑似酒驾!乌鲁木齐交警:达到醉驾标准 https://www.52diyhome.com/2024/12/345927.html

常见问题
  • 答:资源大部分来源于网络和本站作者若有侵权请您联系管理员删除2523030730
查看详情
  • 玩技平台的主要负责内容是提供给作者售卖资源的平台,买家有对作者投诉的权利,投诉成功后会获取相应的补偿机制。官方唯一投诉通道客服QQ:2523030730转接人工服务,投诉专属客服工号【2】
查看详情
  • 本站已开启了作者实名认证,在购买商品时请尽量选择已认证的作者,不用担心跑路和无人售后的问题。如果出现问题,本站将采取报警的方式来指正作者进行诈骗行为,并将其身份资料提供给警方处理。
查看详情
  • 本站所有资源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所有,这里所提供资源均只能用于参考学习用,请勿直接商用。若由于商用引起版权纠纷,一切责任均由使用者承担。更多说明请参考 VIP介绍。
查看详情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
官方客服团队

为您解决烦忧 - 工作日在线 专业服务

  • 0 +

    访问总数

  • 0 +

    会员总数

  • 0 +

    资源总数

  • 0 +

    今日发布

  • 0 +

    本周发布

  • 0 +

    运行天数

资源在于分享,创作来源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