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制造、储存爆炸物罪!两人获刑!

2025-03-14 11:35:22 0 85

自全省烟花爆竹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开展以来,根据上级工作安排部署,萍乡市安源区以“清仓、见底、敲门、零点”行动为牵引,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集中排查整治,铁腕出击,侦破了一批案件,打击了一批违法犯罪行为。

2023年9月,安源公安联合属地职能部门一举抓获非法生产烟花爆竹9名犯罪嫌疑人,斩断原材料供应、运输、销售、非法生产黑链条。

经查,萍乡籍男子杜某甲与杜某乙协商合伙租用房屋,用于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以赚取巨额收入,由杜某甲负责制造烟花爆竹,杜某乙负责购进制作烟花爆竹所需原材料、机器以及销售所生产的烟花爆竹。两人以高于市场价格的租金租赁安源区某私房作为非法制作烟花爆竹的厂房。

安源分局迅速组织精干警力,一举查获出租屋内制作烟花爆竹成品的非法生产窝点,当场抓获杜某甲、杜某乙两名犯罪嫌疑人,现场查获涉案物品,经鉴定为烟火药。安源分局循线摸排,陆续抓获该案其余7名涉案人员。

2025年2月18日,经安源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该案,被告人杜某甲、杜某乙在未办理烟花爆竹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租赁房屋用于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情节严重,构成非法制造、储存爆炸物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杜某甲、杜某乙有期徒刑三年。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条 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依照有关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 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缺乏安全条件

极易引发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

对周边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请广大市民积极举报身边非法储存

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线索

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来源:安源公安

收藏 (0) 打赏

感谢您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打开微信/支付宝扫一扫,即可进行扫码打赏哦,分享从这里开始,精彩与您同在
点赞 (0)

免责声明:内容来自用户上传发布或新闻客户端自媒体,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违规请联系删除。

玩技资源 国内新闻 非法制造、储存爆炸物罪!两人获刑! https://www.52diyhome.com/2025/03/353284.html

常见问题
  • 答:资源大部分来源于网络和本站作者若有侵权请您联系管理员删除2523030730
查看详情
  • 玩技平台的主要负责内容是提供给作者售卖资源的平台,买家有对作者投诉的权利,投诉成功后会获取相应的补偿机制。官方唯一投诉通道客服QQ:2523030730转接人工服务,投诉专属客服工号【2】
查看详情
  • 本站已开启了作者实名认证,在购买商品时请尽量选择已认证的作者,不用担心跑路和无人售后的问题。如果出现问题,本站将采取报警的方式来指正作者进行诈骗行为,并将其身份资料提供给警方处理。
查看详情
  • 本站所有资源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所有,这里所提供资源均只能用于参考学习用,请勿直接商用。若由于商用引起版权纠纷,一切责任均由使用者承担。更多说明请参考 VIP介绍。
查看详情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
官方客服团队

为您解决烦忧 - 工作日在线 专业服务

  • 0 +

    访问总数

  • 0 +

    会员总数

  • 0 +

    资源总数

  • 0 +

    今日发布

  • 0 +

    本周发布

  • 0 +

    运行天数

资源在于分享,创作来源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