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谣“淋巴肉流向餐桌”,一网红被判赔偿51000元!

2025-03-20 19:35:30 0 50

赚流量、博眼球

一网红恶意造谣

严重损害企业名誉

被判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近日,福建福清法院审结了一起某抖音网红为博流量造谣某企业非法加工销售“淋巴肉”的名誉权纠纷。

一起来了解事件经过

↓↓

2024年5月,福建福清市场监管部门接到举报,称福清某企业非法收购、加工、销售淋巴肉。

执法人员来到企业调查

经核查,该企业确实存在收购淋巴肉的行为,但淋巴肉并未流入食品加工环节,而是用于销售给下游企业制造饲料油,且该企业已取得相关资质。

执法人员来到企业调查

这本是一起正常的商业行为

然而

抖音网红林某为博流量

在明知市场监管部门核查结果的情况下

仍然将跟踪拍摄的淋巴肉流向

及市场监管部门核查的全过程视频

分段分多日发布

并在第一段视频因该企业举报

而被平台限制推送时

仍然于次日再次发布

林某为视频贴上“食品安全”的标签,通过“挤牙膏”式的发布策略持续制造话题热度,甚至在视频中运用“淋巴肉到底是流向餐桌还是用到食品油上”“不良商家”“做贼心虚”“非法加工淋巴肉”等语言引导网民对该企业产生误解。

视频发布后,迅速引发网民热议,大量网民对某企业进行指责。而后即使林某发布了市监局核查结果的澄清视频,也并未挽回网民对某企业的信任。

福清法院经审理认为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林某在明知该企业收购淋巴肉用于销售给下游企业制造饲料油的情况下,为获取更多关注,刻意将完整视频分段分多日发布,并用“不良商家”“做贼心虚”等词语形容该企业,用“食品安全”“餐桌”“食品油”等词语引导公众误以为该企业存在违法行为,导致该企业名誉权受损,其行为已构成名誉权侵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故判令林某删除案涉相关视频、向某企业赔礼道歉并赔偿某企业损失5.1万元。

来源:“福州晚报”微信公众号(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高雅青 闵丹丹)

收藏 (0) 打赏

感谢您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打开微信/支付宝扫一扫,即可进行扫码打赏哦,分享从这里开始,精彩与您同在
点赞 (0)

免责声明:内容来自用户上传发布或新闻客户端自媒体,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违规请联系删除。

玩技资源 国内新闻 造谣“淋巴肉流向餐桌”,一网红被判赔偿51000元! https://www.52diyhome.com/2025/03/353913.html

常见问题
  • 答:资源大部分来源于网络和本站作者若有侵权请您联系管理员删除2523030730
查看详情
  • 玩技平台的主要负责内容是提供给作者售卖资源的平台,买家有对作者投诉的权利,投诉成功后会获取相应的补偿机制。官方唯一投诉通道客服QQ:2523030730转接人工服务,投诉专属客服工号【2】
查看详情
  • 本站已开启了作者实名认证,在购买商品时请尽量选择已认证的作者,不用担心跑路和无人售后的问题。如果出现问题,本站将采取报警的方式来指正作者进行诈骗行为,并将其身份资料提供给警方处理。
查看详情
  • 本站所有资源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所有,这里所提供资源均只能用于参考学习用,请勿直接商用。若由于商用引起版权纠纷,一切责任均由使用者承担。更多说明请参考 VIP介绍。
查看详情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
官方客服团队

为您解决烦忧 - 工作日在线 专业服务

  • 0 +

    访问总数

  • 0 +

    会员总数

  • 0 +

    资源总数

  • 0 +

    今日发布

  • 0 +

    本周发布

  • 0 +

    运行天数

资源在于分享,创作来源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