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品店取名“警茶”,还贴有“警察卡通”!律师:已触多条法律红线

2025-05-13 19:36:05 0 6

一家即将开业的饮品店居然引发了广大网友关注,啥情况?5月12日,有人在社交平台发布了一段视频,广州增城区有一家即将开业的饮品店取名为“警茶”。

记者从这段视频上看到,这家店铺使用了白底蓝字招牌,玻璃上还贴着身穿警察制服戴着帽子的卡通人物图案,左手拿着一杯饮品。从视频上看,这家饮品店还在进行装修,暂时没有对外营业。

视频传开后顿时引发热议,有网友称是玩“谐音梗”,还有网友直接表示,不太合适。而据相关报道,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已经前往该门店进行核查过了,招牌为“警茶”两个字情况属实,目前相关情况还在进一步核查中。记者从企查查上看到,广州市增城警茶饮品店成立于2025年3月14日,注册资金1万元人民币,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为外卖递送服务;餐饮服务和食品销售。

那么,这样的取名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呢?江苏同大律师事务所李小亮律师分析说,涉嫌违反多项法律法规规定。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企业名称不得有下列情形:(三)使用或者变相使用政党、党政军机关、群团组织名称及其简称、特定称谓和部队番号;(八)可能使公众受骗或者产生误解”。上述奶茶店取名“警茶”,涉嫌通过谐音变相使用与警察相关的特定称谓,且结合其张贴的疑似警察卡通形象图案,容易使公众产生误解,认为该店与公安机关存在关联。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规定,广告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上述店铺玻璃张贴疑似警察制服的卡通人物图案,有可能被认定为利用警察形象进行商业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如果上述店铺的卡通形象高度还原警察制服、警徽等警用标志,店铺行为涉嫌非法使用警用标志等,损害警察形象与执法权威。

来源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郭一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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