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芜湖市街道两旁
鲜花竞相绽放
特别是大朵的“棒棒糖”月季
美不胜收
然而有人却因一己之私
将原本用于美化城市景观
的小花花偷走
据为己有
这既违背了社会公德
更触犯了法律
“警察同志,我们绿化工程工地
发现了一名可疑女子
形迹可疑!”
近日
鸠江分局官陡派出所
接园林绿化服务中心紧急报警
称其工地发生盗窃案件
一女子意图“挖取”两株月季花
“拾取”两包肥料
接警后
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开展调查
经询问得知
该女子在附近菜地劳作时
见他人偷挖花卉
竟起贪念效仿
准备盗挖两棵月季栽种在自家门口
她趁工作人员不备
先挖走两株盆栽月季
后又折返工地苗圃准备窃取两包肥料
谁知被当场抓获
△ 民警带领嫌疑人指认现场
据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
被盗的两株月季花价值140元
目前
该女子因盗窃
已被依法行政拘留2日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多次“小偷小摸”构成犯罪
生活中
有人心存侥幸
认为小偷小摸价值低
不够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顶多就是行政处罚
其实不然
小偷小摸行为多了
性质就完全不一样了
将涉嫌盗窃罪
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
警方提示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君子爱“花”
应取之有道
法网恢恢 疏而不漏
不要对偷盗行为抱有侥幸心理
任何违法犯罪行为
无论大小
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切
不可因一时的贪念而触犯法律红线
来源|鸠江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