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10日至12日,李玉前犯故意杀人罪案件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二审开庭。
2001年3月19日,李玉前的妻子谢某明和3岁半的儿子被杀害碎尸,并被扔进炼铁的高温炉内焚尸。李玉前被指控为杀人凶手,其情妇孟某红为同犯。此案历经两次重审,2023年9月6日,李玉前第二次重审一审以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本次庭审持续了三天,当庭未宣判。
庭审持续三天
法医出庭发表意见
2025年6月10日上午9:30,李玉前犯故意杀人罪案件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二审开庭。
经历过数次庭审,56岁的李玉前再一次站在了审判庭上。辩护律师周兆成表示,此案疑点重重,现有证据显示,李玉前没有作案动机,也没有杀人、分尸的时间,原审判决中认定李玉前“杀妻灭子”,仅有李玉前和孟某红的口供,欠缺客观证据,“本案最大的问题就是物证欠缺,现场既没有提取到李玉前杀妻灭子的有关物证包括李玉前的生物痕迹,也没有查清控方指控李玉前杀人分尸的作案工具,在唯一的随案证据菜刀上,公安机关没有鉴定出人血,也没有出现切割尸体后通常都会出现的卷刃现象。”周兆成律师表示。
李玉前(左)与辩护律师周兆成
李玉前当庭提出自己当年遭到公安机关的非法羁押,并出具新证据,引用被害人母亲的媒体采访内容,称案发后李玉前在指认现场时因遭逼供无法行走。
司法鉴定专家、知名法医胡志强出席此次庭审。李玉前介绍,检方指控其案发当日回家后掐死了谢某明,又用枕头捂死了被惊醒的儿子,后与孟某红一起肢解尸体,但胡志强法医表示,现场血迹状态显示或为死者生前形成,庭审中,胡志强法医围绕现场血迹,伤情鉴定等医学依据发表了意见。
胡志强法医认为,李玉前家发现的血迹在门后面的纸箱底部,呈喷溅状血迹,其性状应为谢某明生前开放性伤口的活动性出血,不符合死后分尸形成,谢某明或为大出血休克死亡,这与原审认定的其被李玉前掐死不符。是喷溅血还是分尸造成的溅落的血,是认定本案的关键,如果是喷溅血,那就说明李玉前家不是分尸现场,而是凶杀现场,凶手杀害了谢某明后转移尸体至他处进行分尸。此外,胡志强认为,检方指控李玉前杀人分尸的作案工具为菜刀,但提取的菜刀上没有血迹,没有任何损伤,不应是分尸工具。
两次发回重审
津云新闻此前报道,生于1969年的李玉前系毕节大方县人,作为上世纪90年代的大学生,李玉前毕业后进入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钢铁集团,短短六七年的时间,他从一位普通员工,做到水钢炼铁厂铸铁车间主任兼党支部书记,下面管着一两百号人。
李玉前和妻子谢某明是高中同学,两人上大学后开始恋爱,谢某明读中文系,李玉前读的是物理和冶炼专业,1995年,两人结婚,之后生下了儿子牛牛。
李玉前的妻儿
事发前,李玉前和谢某明的家
2001年3月20日凌晨,谢某明和3岁半的儿子被杀害碎尸,并被扔进炼铁的高温炉内焚尸。李玉前被指控为杀人凶手,其情妇孟某红为同犯。
2001年7月13日,六盘水市中院开庭审理此案。
检方控称:自从2000年5月谢某明发现李玉前外面有女人后,夫妻关系恶化,2001年3月20日凌晨,李玉前回家后掐死了谢某明,又用枕头捂死了被惊醒的儿子,当晚,李玉前找来孟某红,由孟协助,在其家中卧室将谢某明的尸体肢解,连同儿子的尸体分装在编织袋内,由孟某红用背箩背到炼铁二号高炉,丢弃于运料皮带上转运到高炉内焚毁。
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李玉前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孟某红构成包庇罪,判处8年有期徒刑。
一审判决后,李玉前不服,上诉至贵州省高院。同年11月,贵州省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六盘水中院重审。
2003年,六盘水中院重审并判决李玉前犯故意杀人罪,但改判死缓,孟某红仍被判8年。
此后,李玉前家人继续为其上诉,2016年5月,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启动再审程序。
2020年9月24日,李玉前“杀妻灭子案”再次开庭审理,9月28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李玉前故意杀人、孟某红包庇一案公开宣判,裁定撤销原一、二审裁判,发回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2022年11月23日—28日,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此案,庭审共持续6天。庭审中,孟某红指认李玉前为杀人凶手,自己只进行了抛尸。
2022年12月22日,获数次减刑的李玉前“刑满释放”出狱。此时,重审尚未判决。
2023年9月6日,李玉前涉嫌故意杀人罪发回重审一审在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玉前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包庇罪判处孟某红有期徒刑8年。
因李玉前已经执行了之前判决的服刑期限,没有再服刑,他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
重要目击证人离世
记者从李玉前处了解到,该案目击证人杨某木已离世。据了解,杨某木当年为水城钢铁集团职工,居住在单身楼301室,与李玉前家相距几百米。杨某木在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2001年3月19日晚间至3月20日凌晨时分,他在赶制工作报表,因此熬夜没睡,大概凌晨一两点时,他看到有个女人在李玉前家里搬东西,他还用望远镜仔细看了下,该女子就是孟某红。依据杨某木提供的目击时间,孟某红搬东西时,李玉前尚未回家。
不过,孟某红在到案后却称自己3月19日晚上一直在其母亲家,从未出过门。直到20日晚上,才碰到了李玉前,并答应协助其分尸。
周兆成律师表示,这个时间节点对于案件的判决非常重要。杨某木已经去世了,但是在他生前接受媒体的采访时,对目击的情景进行了回忆讲述。在庭审前,律师向法庭申请要求当年采访杨某木的记者出庭,但目前还没有找到这位记者。
关于谢某明和儿子失踪前的事情,接受记者采访时,李玉前这样讲述:2001年3月19日傍晚,好友张军(化名)及爱人姚红(化名)一起来找李玉前夫妇玩,李玉前和张军出门喝酒,姚红留在谢某明家中陪她和孩子聊天。
姚红说,当天晚上,她看到谢某明文了唇线,“她说孟某红还是纠缠不休,她要打扮得漂亮一点,还说起过最近一段时间孟某红经常跟踪她。”姚红和谢某明是闺蜜,案发大约一年前,谢某明告诉姚红,丈夫李玉前有了外遇,就是李玉前的同事孟某红,谢某明提出过离婚,李玉前不同意,并表示会和孟某红断绝关系,案发时,夫妻关系基本恢复稳定。
3月19日22:30,姚红见谢某明帮儿子洗脚准备休息,不好多打扰,没等丈夫来接就先回家了,离开之前,姚红提醒谢某明:“你们要落好门。”
张军回忆,当天和李玉前等几个朋友喝完酒后,大家提议再去其他地方玩,张军没有去,他回到李玉前家接爱人。大约22:50,张军来到李玉前家,敲门没有人回应,打电话也没人接,他便回到自己家中,看到妻子已经回家了。
张军离开后,李玉前和朋友们去了一个娱乐场所,该娱乐场所的服务人员在证言中记录,李玉前和几个朋友大约在凌晨2点多离开。
李玉前说,3月20日凌晨3点左右,他回到家中,看到妻子和孩子没在,家中没发现异常,以为妻子带孩子去姚红家了,就睡着了。
3月20日晚上下班回到家,见妻儿还没有回家,李玉前询问了姚红及岳母等亲友,亲友们都表示没见过谢某明。3月21日,李玉前报警,警方问其有没有可疑的对象,李玉前透露了孟某红纠缠不休的事情。
和“情人”关系关乎犯罪动机
李玉前称,要证明他是否有犯罪动机,他与孟某红当时的关系至关重要,此次庭审前他申请孟某红出庭,要在庭审现场与其对质。但孟某红没有到庭。
周兆成律师认为,案发前,李玉前与妻子关系已经和好,本案指控李玉前杀妻灭子的杀人动机不存在。相反,案发前孟某红却与李玉前关系交恶,“通过庭审发问,可以证明李玉前在妻儿失踪后第一时间报警,并且主动向警方检举孟某红的嫌疑,要求警方调查,这从侧面可以证明李玉前和孟某红不存在共同犯罪。”周兆成律师认为。
孟某红是李玉前的下属,比李玉前小一岁,两个人的婚外情起于何时,记者采访到的李玉前和谢某明的同事、朋友均表示不知情。
姚红是较早知道李玉前婚外情的,出事大约一年以前,谢某明告诉她,李玉前有了婚外情,谢某明有一段时间很痛苦,但李玉前表示会和孟某红彻底了断,无奈,孟某红始终纠缠不放。
据李玉前的哥哥李玉山介绍,孟某红实质性的伤害自2000年7月份开始发生。有一次,她在大街上刺伤李玉前;2000年9月,孟某红到李玉前的工作车间闹事,砸碎了车间的玻璃板,并报案称李玉前强奸她;同月26日晚,孟某红在李玉前家楼下叫骂,并用石头砸李玉前家的玻璃,110出警后,孟某红对谢某明大吼:“我要让你怎么死的都不知道。”2000年年底,谢某明曾打电话警告孟某红不要再骚扰李玉前,也不要再干扰其正常的家庭生活,孟某红恼羞成怒,转而向法院起诉谢某明侮辱诽谤自己……
“事发前,谢某明说过好几次孟某红跟踪她,她挺害怕的,还特意告诉儿子的幼儿园老师,除了她和丈夫,任何人不能来接儿子。”姚红记得,事发前几天,谢某明来她家吃饭,“她慌慌张张跑上楼,跟我说孟某红拿着刀子跟着她,让我从窗户看看孟某红还在不在。”姚红说,她去谢某明家的时候,也碰见过孟某红在其楼下张望。
为李玉前申诉的岳母已离世
自2022年12月22日出狱至今,李玉前逐渐适应社会,在贵州找些杂工来做,哪里需要找小工,他就在哪里干,晚上和工友们睡在简易棚里,搬砖、运水泥、搭架子,每天工作10多个小时,年过半百的李玉前疲惫不堪,但自己养活自己,不再成为家人的负担,让他感到内心踏实。
去年3月,李玉前的岳母张琳合离世。这位老人在世时一直在为李玉前申诉。
张琳合整理为李玉前申诉材料(津云新闻此前采访拍摄)
2001年,李玉前杀人案一审开庭审理时,张琳合便察觉杀害自己女儿、外孙的人可能另有真凶,女婿李玉前不是杀人凶手。
一审结束后,李玉山和张琳合坐在一起,两家人研究了庭审中的整个细节,张琳合也认为,案件事实不清,真凶或为他人。“简单地去指认女婿就是凶手,可能出现漏网之鱼,我要为女儿和外孙讨一个公道。”张琳合接受采访时表示。
从那时起,张琳合与丈夫谢洪禄为女婿书写诉状,与李玉前家人一起踏上了漫长的申诉之路。张琳合解释,她希望找到真凶,用真相告慰逝去的女儿和外孙。其后,她又去监狱探望过李玉前几次,鼓励他要坚持下去,找到真凶。
写上诉书对张琳合来说颇为艰难,她只有小学文化,认识的字不多,她在磕磕绊绊中写了12页申诉状,张琳合将诉状改了又改,多次往返于老家大方县与贵阳市,接待人员翻看完资料后告诉张琳合,女婿害死女儿的案件见过不少,这是第一次见到岳父岳母为女婿翻案。
张琳合及丈夫为李玉前写的诉状
张琳合家一个蓝色的塑胶袋内有谢某明的照片、当年的判决书、张琳合写的近十个版本的上诉书、一沓手写的上诉资料,此外,还有李玉前在狱中写给岳父岳母的信件,统共6封,张琳合逐一编号,单独存放在一个老旧的白色信封里。
李玉前写给岳父岳母的信
李玉前在给岳母的信中满是忏悔,他说,他对不起妻儿,但他不是凶手,他想以死了断。张琳合回信告诉李玉前,如果他杀了人,她不会阻止他寻死,如果没有杀人,那就不能自杀,要活下去帮她找到凶手,不能让案件死无对证。
丧女之痛使谢某明的父亲积郁成疾,最终罹患癌症于2015年去世。2020年5月,李玉前的母亲也在遗憾中过世。
李玉山称,2001年案发时,张琳合就已患有轻微脑梗塞,当时在听到女儿与外孙遇害的消息后就直接昏倒了。20多年来,张琳合的病情不断加重,2021年年底,77岁的张琳合又一次突发脑出血,这一次脑出血较以往更为严重,出院之后,她不仅说不了话,也丧失了部分行动能力,只能坐在轮椅上。
李玉前出狱后多次去看望岳母,“老人已经说不了话,紧紧地抓着我的手。”李玉前说,很对不起妻子及全家,他在情感上背叛过妻子,但没有杀害妻儿,期待法院能得到公平、公正的判决,告慰妻儿及为他申诉的岳父母。他表示,如果对判决不认可还会进行申诉,以证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