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还在健身,
今天店没了?
如果你常去的健身房突然关门换招牌
你的会员费和私教课怎么办?
最近,上海徐汇区的一家健身房就上演了这样一出“换脸”风波,让不少会员陷入了维权困境。
健身房“换脸”
会员遭遇退费难
事情要从2021年开始说起。2021年,多名会员在美格菲健身中心的徐汇分店办理了会员,陆续买了私教课程。但2023年5月底,美格菲健身中心突然告知会员他们要闭店了。没过多久,另一家新的健身房就在原址上开了出来,连内部的健身器材都没换过。会员们本以为只是换了个名字,没想到私教课程也出了问题。
钟小姐就是其中一位维权会员。她从2021年开始就在美格菲健身,一共支付了20492元。美格菲闭店后,她收到了新健身房的通知,要求她再加点钱购买新课程,才能激活原来没上完的课程,否则就不能继续健身。
赵女士的遭遇更是令人咋舌。她从2021年开始陆续充值了14次会员费,共计175840元,购买了年卡和434节私教课程。
美格菲闭店后,新健身房最初表示可以无条件承接她的课时,但没过多久,就给赵女士打了一通电话。赵女士说:“后面他又反水了,他说我要继续买新的课程,以前的课程才可以帮我激活。等于说,我要再买100节课,那之前的100节课才能继续使用,那等于说,我要再花更多的钱,去他们店里再买新的课了。那我肯定不愿意的,因为之前的课都已经打水漂了。”
一审:只是换了个马甲
经营主体没变
面对健身房的强势态度,包括钟小姐和赵女士在内的四位会员选择了拿起法律武器。她们分别向徐汇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剩余课程费。
在法庭上,消费者提交了与美格菲健身中心签订的“会籍协议”,其中明确约定了“如果甲方终止营业,应提前三十日告知乙方,并根据会员卡的实际使用情况退还预付费余额。”
然而,健身房方面却辩称,他们只是邀约先前公司的老会员,并不存在继承前公司债务的情况。他们强调,公司已经进行了工商变更,名字也换了,法定代表人和股权也都进行了变更,与之前的公司并非一家。
但法官通过工商调查发现,虽然公司名称和股权结构发生了变化,但实际经营主体并未改变,因为原来的注册主体并未注销掉。因此,徐汇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消费者的诉求,认定健身房未按约履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按比例退还剩余课程费。
二审:
“自己和自己签约,不合法!”
健身房方面不服一审判决,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诉。在二审中,他们依然坚持之前的观点,认为通过工商变更和股权转让,已经与前公司撇清了关系。当时,健身房的上诉代理人表示:“我们和前一家公司,在接手的时候,签了合作协议,我们并不是同一家”。
但二审法官明确指出
首先,从目前工商认定的事实来看,这两家名称不同的健身房实际上就是同一家公司;
其次,如果真的存在“签订合作协议再转手”的情况,那就意味着“自己和自己签约,无论从商业逻辑的角度,还是从目前法律法规管制的角度来说,这都是不允许的,哪有自己左手和右手签约?自己的红马甲和绿马甲签个约?”
因此,既然经营主体是同一家公司,那这家新健身就必须承担之前的合同义务。最终,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原判。然而,判决生效后,健身房却迟迟不履行退费义务。
2025年6月18日,徐汇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张鑫前往涉案健身房现场执行。面对法官的执行,健身房股东陈某却反复强调执行和自己没关系,“说白了,案子判归判,和我没关系。”
在反复沟通后,执行法官决定对健身房进行现场搜查,看现场的柜台里是否有可供执行的财物和现金。与此同时,执行法官也辗转联系到了健身房的法定代表人张某,通知他第二天去法院,当面给他释法说理。
不过,第二天来的人并不是法定代表人张某,而是一位自称是健身房员工的李女士。经过一番交涉,健身房最终同意先支付一个案子的执行款,并承诺其余三个案子在七个工作日内付清。
最终,在法官的督促下,健身房终于在7月2日把4万多的执行款项打进了法院的代管账户,再由法院交还给了维权的4名消费者。
对于目前健身房等预付费机构突然转手的情况,执行法官张鑫也提醒消费者可以正当维权,“只要实际经营主体未变,消费者仍然可以要求其按照之前的合同提供相应服务。如果无法提供相应服务,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还会员费和课程费。”
来源:案件聚焦、新闻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