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京报网
珠海市香洲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2022年第93号)
经珠海市香洲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对以下区域防控措施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7月25日6时30分起,解除南屏镇广昌社区其昌街13、15、17号,屏西七路2号珠海新茂义齿科技有限公司中风险区的管控措施;解除其昌、广兴、官电等生产队,屏西七路1号、3号、6号,安民街、有髻山脚沿线、南围路、洪湾涌、珠海大道辅路等围合区域,永安生产队、合胜生产队区域低风险区的管控措施。
调整后南屏镇全域实施常态化防控措施。
二、自2022年7月25日10时起,解除吉大街道吉莲新村小区71栋、73栋,景园路12号中风险区的管控措施。
珠海市香洲区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