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合肥日报
(上接1版)对承担安徽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和工作组工作的,给予奖补5万元(分三年执行)。
除有失信行为信息(有效期内)的不享受本实施细则所列条款支持外,其他符合奖补项目中“主导制定标准”规定条件的,在本市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均可申请本奖补项目所列支持政策。根据财政预算总额及项目申报数量进行统筹安排,同一单位获得标准化奖补资金累计总额不超过200万元并与其他财政政策不重复享受。
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予以追回,并纳入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黑名单库,3年内不得申报产业政策;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