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焦作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胡生蛟)“本以为相隔600多公里很难要回我们的工资了,没想到3年的欠薪,调解员6天就帮我们要回来了,真是太感谢了。”近日,范某来到温县司法局岳村司法所,将一面写着“依法调解 公平公正”的锦旗送到所长手中。
2019年,商丘市虞城县林某在温县一工地承揽工程,其间与范某相识。随后,范某带着几名工人跟着林某进行工程施工,双方约定工程结束经验收合格后付给范某等人工资46620元。但施工结束后3年来,范某虽不断讨要工资,但林某用验收不合格为由拒不支付。迫于无奈,6月7日,范某和几名工友来到岳村司法所寻求法律帮助。
接到申请后,岳村司法所指派“政法老兵”调解团队调解员李富智化解纠纷。调解员通过电话联系林某,林某称范某等人所做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故不支付其费用。面对林某坚决的态度,调解员没有气馁,而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给其讲解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后果,并提出调解建议:如果工程质量不符合验收要求,可以扣除一定费用,但拖欠工人工资要承担法律后果,希望林某认真衡量其中的利害关系。
连续6天,调解员通过电话不断与林某联系,耐心细致地运用情理法进行劝导。最终,调解员坚持不懈的态度打动了林某。6月13日,林某在电话里当场表态:工程质量不符合验收标准扣除6600元,其他工资半个月内如数送至岳村司法所,范某等人也表示愿意扣除一部分工资弥补林某的损失。
6月30日,林某如约而至来到岳村司法所调解大厅,在调解员的见证下,将4万余元工资交到范某等人手中。至此,这场跨越600多公里的讨薪路,在调解员不懈努力下最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化解矛盾,办法总比困难多,只要用真心、动真情,没有解不开的结。”调解员李富智感慨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