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动金融圈!吴华被判死缓,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据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12月28日,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温州银行原行长吴华等4人受贿、挪用公款、违法发放贷款、违规出具金融票证、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震动金融圈!吴华被判死缓,终身监禁。
吴华,1968年12月出生,是一名老银行人,在其近30年的职业生涯中,一直任职于银行机构,而且履职地域范围主要在温州本地。吴华于1996年从人民银行云和县支行进入交通银行温州分行,在交通银行任职时间达13年之久。其间,2001年2月到2009年初,任交通银行温州分行副行长,2009年2月到2009年12月短暂任职交通银行绍兴分行副行长。2009年12月,吴华加入温州银行,担任党委委员,2010年4月起担任温州银行行长,在行长位置任职超过9年后,2019年8月22日吴华在任上被查。
据媒体报道,吴华被查前,曾被当地纪检机关某高层实名举报。2020年5月,吴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通报措辞严厉,提到其一再拒绝组织挽救,挖空心思千方百计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调查;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参与民间借贷;道德败坏,品行低劣,追求低级趣味,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
对被告人吴华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以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以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震动金融圈!吴华被判死缓,终身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