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柜员将储户30万存款挥霍一空#被禁业5年、判刑7年半】
#银行柜员挥霍储户30万元存款#
银行柜员挥霍储户30万元存款
日前,银保监会官网公布一则罚单,剑指工商银行一位员工李某某的违法违规行为。李某某在工商银行白山新建支行(原单位)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便利,盗取客户资金。白山银保监分局处罚李某某禁止从事银行工作5年。在此之前,白山银保监分局还曾发布一张针对工商银行白山新建支行的罚单,该支行因员工管理不审慎、漏报案件信息两宗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罚款25万元。李某某究竟是如何盗取客户资金的?所窃取的款项又被其用往了何处?
2013年3月,王女士到工商银行白山团结路支行(现名:工商银行白山新建支行)办理存款,接待她的柜台工作人员就是李某某。
在李某某的帮助下,王女士办理了工商银行理财金账户银行卡以及存折,并于当天向卡内存入了15万元。
同年年末,王女士又向卡内存入了5万元。由此,卡内共计有存款20万元。
让王女士没有想到的是,正是在给她办理业务的过程中,作为银行工作人员的李某某,借机获取了她的银行卡账号和交易密码,并私自将银行卡电子U盾留下。
2014年年底,李某某通过网上银行转账的方式,将王女士工行卡内的20万元存款“悄悄”转入了自己的银行账户。
窃取客户存款仅仅是李某某违法犯罪的一个方面,2014年4月份,王女士还曾将10万元存单交给女儿,让其找李某某购买理财产品。
然而,10万元款项从农信社取出交于李某某保管后,其并没有用这笔钱替王女士购买理财产品,而是将这笔钱据为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