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家被镇政府欠债?当地回应!网友:老赖?
江西一企业家被镇政府拖欠工程款讨债10年间确诊癌症、独自病亡镇政府最新回应:已归还1000万。
被镇政府欠债的十年:企业家癌症晚期,独子病逝今年62岁、身患癌症的民营企业家朱汉民说:“不知道自己还能活多久,不知道在自己生命终结之前,能不能把这些钱要回来,然后把家里欠的债给还清”,欠他钱的,是当地镇政府。企业家被镇政府欠债?当地回应!据经济观察报昨日报道,十一年前,朱汉民承接了江西九江柴桑区港口街镇政府的“朝阳家园安置小区”工程,并在2013年7月竣工,交付镇政府使用,可他没想到,等待着他的不是镇政府的回款,而是长达十年的讨债之路。
民营企业家朱汉民承接了江西九江柴桑区港口街镇政府的“朝阳家园安置小区”工程。2013年7月,工程竣工后交付港口街镇政府使用。此后,他经历了漫长的催讨工程款之路,直到将港口街镇政府告上法庭。经一审、二审、再审程序,确认港口街镇政府应向朱汉民支付工程款2122余万元,并给付同期相应利息。企业家被镇政府欠债?当地回应!2022年5月20日,港口街镇政府与朱汉民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不过承诺日期经过一月有余,港口街镇政府并未向朱汉民支付分文。在讨债的十余年间,其本人身患癌症,独子病亡。
政府作为公信力的代表,其以自身诚信为基础行使公权力。地方政府无力支付应付债务、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这与其自身定位形成巨大反差。九江市柴桑区港口街镇政府就是这样的案例。然而,作为原告的朱汉民历经十余年讨债仍旧未果,不仅加重了负担,更是己病儿亡,如今再次被对方撕毁协议,又一次遭遇违约,对于这样的情形,法律不能坐视不管。企业家被镇政府欠债?当地回应!
港口街镇政府作为基层政府,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可以独立对外承担债务,各级监督机关也可对其行使相应监督权并使其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江西以及九江当地司法机关应当果断出击,敢于“亮剑”,严格依照法律,采取惩戒措施,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挽救政府的公信力,恢复公众对法治信心。企业家被镇政府欠债?当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