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嘉兴日报
■记者 俞佩忠 通讯员 查海峰
本报讯 记者从海宁市水利局获悉,近日,海宁市水利局会同海宁市黄湾镇农业农村办领取了该市第一本泵站工程不动产权证书,标志着海宁市水利工程产权化改革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
据悉,此次泵站工程不动产权证书的主体是尖山泵站。该泵站位于黄湾镇钱塘江标准海塘上,属于尖山圩区重要的排涝泵站,受益总面积6.3万亩,项目于2018年12月开工,2020年8月完工。泵站总设计排涝流量为40m/s(5台单泵设计流量为8m/s)、电机功率为800Kw的潜水轴流泵,工程为Ⅲ等工程(其中泵站、出水闸主要建筑物级别提高为1级,临时建筑物为3级)。2021年度,该泵站分别荣获嘉兴市水利优质工程“南湖杯”金奖和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殊荣。
去年以来,海宁市水利局强化改革推动、创新驱动和区域联动,按照“先易后难、点面结合、典型引路”的原则,全面推行水利工程管理产权化、物业化、数字化“三化”改革。本次不动产证登记办理,采用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建筑(水利工程管理用房)作为登记对象,在已划定的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的基础上,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构建起产权归属清晰、责任主体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管理智慧高效的水利工程管理体系,为海宁市已投入运行或新建海塘堤防、水闸、泵(闸)站等水利工程的不动产登记提供了方法和思路,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