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10月11日发布的党的十八大以来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报告显示,随着脱贫攻坚各项政策和乡村振兴战略的纵深推进,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持续快于城镇居民。202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412元,比2012年增长96.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931元,比2012年增长125.7%。2013年至2021年,农村居民年均收入增速比城镇居民快1.7个百分点。
农村稳则天下安,农业兴则基础牢,农民富则国家盛。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主席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启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亿万农民同全国人民一道迈入全面小康。如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目标是农业农村现代化,总方针是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要求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制度保障是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近年来,从乡村振兴制度框架基本形成,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基本完成,再到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乡村振兴实现良好开局。
农业农村工作,说一千、道一万,增加农民收入是关键。2021年,全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8931元,实际增长9.7%。值得注意的是,2021年工资性收入占农民收入的比重已超过42%,成为农民增收的主渠道,在疫情冲击、经济下行、地缘政治冲突加剧等三重压力之下,这样的结果来之不易。这也说明,就业优先政策推动我国就业工作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农产品价格稳中略涨,农业生产稳定发展,夯实农民增收基础;转移性收入占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不断增长,是因为随着惠民政策的实施、基础养老金标准逐年提高和社保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以及在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大背景下,财政、税收等政策进一步向农村倾斜,有效保障了普通居民和退休人群的收入转移净收入增长速度持续加快。
农民是中国社会的基石,也是中华民族的基石。目前,城乡居民收入相对差距持续缩小,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生活质量继续提升。从收入结构来看,推动农民收入增加的“四驾马车”即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性收入、转移性收入、财产性收入都在持续增长,这为农民收入增长注入了强大动力,也提振了农民的“精气神”。农民收入的增长点很多,归根结底还是要注重挖掘内外部潜力。在农业内部,要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着力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完善生产、加工、流通环节的利益分配机制,实现农业生产者增产增收。此外,要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提高非农就业比重,实现更高质量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治国之道,富民为始。”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推动共同富裕,切实持续提高农村居民收入是“重头戏”。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在通往共同富裕的道路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要始终把持续快速提高农村居民收入,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首要任务,万众一心谱写共同富裕壮丽华章。